清明廉洁提醒|追思守正气,清廉方“清明”

铜川医疗中心纪委
创建于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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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英烈、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传承文化的传统节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铜川医疗中心纪委在此提醒全体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红线”,让清明节更“清明”。

廉洁提醒

1.对公车私用,说:“不”。严禁用公车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私人的事就别麻烦公家了。

2.对公款宴请,说:“不”。严禁用公款进行宴请吃喝,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

3.对公款旅游,说:“不”。严禁用公款旅游,公家的钱不能任性花!

廉洁方“清明”


进一步强化规矩纪律意识

党员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要坚决贯彻关于作风建设和制止餐饮浪费等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作风和纪律建设。

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全体职工严格遵守祭扫规定,倡导无烟祭扫,文明祭祖。自觉做到不聚集、不参加祭祀聚餐。倡导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新风尚,摒弃大操大办、重敛厚葬旧风气。

清明传清风

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重要事项双报告制度。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形成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监督举报电话:15609190177 


邮箱:tckwjzxyy_jw2021@163.com


中共铜川医疗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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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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