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环境信息公布
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始建于1953年,位于铜川市王益区川口路15号,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20610202000002400,法定代表人:张朝印,联系电话0919—2169384;医院急救电话:0919—2102120,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经过多年发展逐步成为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大型医院,医院医疗项目齐全是铜川市目前最大的医疗机构。
排污信息:
(1)、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
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多年来响应铜川市政府、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关于医疗行业环保污水排放达标要求,于2015年投资900余万元重建了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污水站设计日处理能力1200立方,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设计合理、处理工艺先进。 2016年12月,矿务局中心医院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通过了铜川市环保局环保专项验收,验收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GB4915-2004),2017年8月通过了铜川市环保局验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铜环许字<2017>003号,污水站处理的污水不做二次使用,处理后的污水直接排向市政污水管网。
(2)、医疗废物暂存点:
医疗行业根据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在处理医疗废物中医院主要承担着回收、储存、转运,在垃圾处置流程工作中医院组织了专业人员对以上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进行监督、监管,并与各医疗科室在回收医疗废物中施行双签字,防止医疗废物流失,同时矿务局中心医院与铜川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保障医疗废物日产日清,转运的医疗废物与铜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施双签字并建立台账,备案备查。
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将本着为铜川市人民健康负责,做好环保污染防治工作,在这个平台上主动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为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做出模范榜样。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
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 |
||
组织机构代码 |
22114063X |
法定代表人 |
张朝印 |
传真 |
联系电话 |
0919-2102080 |
|
生产地址 |
铜川市王益区川口路15号 |
||
生产经营和管理 |
医疗卫生 |
水污染排污信息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监测方式 |
监测时间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排放总量(kg) |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
超标情况 |
矿务局中心医院 污水处理站 |
北纬35°3′38″东经109°3′16″ |
处理过排放 |
粪大肠菌群数 |
手动 |
2016-12-09 |
0 |
5000 |
150350 |
0 |
正常 |
矿务局中心医院 污水处理站 |
北纬35°3′38″东经109°3′16″ |
处理过排放 |
化学需氧量(COD) |
自动 |
2017-11-8 |
11.96 |
50 |
5400 |
1794 |
正常 |
矿务局中心医院 污水处理站 |
北纬35°3′38″东经109°3′16″ |
处理过排放 |
氨氮 |
自动 |
2017-11-8 |
4 |
12 |
1350 |
600 |
正常 |
矿务局中心医院 污水处理站 |
北纬35°3′38″东经109°3′16″ |
处理过排放 |
总余氯 |
手动 |
2017-11-8 |
3.55 |
2-8 |
905 |
532.5 |
正常 |
矿务局中心医院 污水处理站 |
北纬35°3′38″东经109°3′16″ |
处理过排放 |
化学需氧量(COD) |
自动 |
2017-11-9 |
11.05 |
50 |
5400 |
1657.5 |
正常 |
矿务局中心医院 污水处理站 |
北纬35°3′38″东经109°3′16″ |
处理过排放 |
氨氮 |
自动 |
2017-11-9 |
4 |
12 |
1350 |
600 |
正常 |
矿务局中心医院 污水处理站 |
北纬35°3′38″东经109°3′16″ |
处理过排放 |
总余氯 |
手动 |
2017-11-9 |
4.5 |
2-8 |
905 |
675 |
正常 |
固体污染排污信息
废物名称 |
是否危险废物 |
处理处置方式 |
处理处置数量 |
处置去向 |
医疗废物 |
1 |
转移处置 |
13571kg/月 |
铜川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噪声污染信息
厂界位置 |
噪声值 |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
超标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污水处理站 |
0 |
0 |
60 |
50 |
正常 |
大气污染排污信息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
监测方式 |
监测时间 |
排放浓度(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m3) |
排放总量(kg) |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
超标情况 |
矿医院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 |
排气筒排放 |
氯气 |
手动 |
2016-12-09 |
16.4 |
65 |
0.021 |
0.016 |
正常 |
矿医院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 |
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手动 |
2016-12-09 |
23.36 |
120 |
1.11 |
0.027 |
正常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竣工验收单位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文号 |
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建设项目 |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
2013-09-16 |
铜环字[2013]265号 |
铜川市环境保护局 |
2017-02-27 |
铜环批复[2017]12号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运时间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 |
2017-02-27 |
1000吨/日 |
正常 |
贾仕炯 |
13759605773 |
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污水处理自行监测方案
一、医院污水排放必须符合标准,主动接受环保部门和卫生疾控机构的监督、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医院应有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人管理,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每天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并做好设施运行记录,由专业的公司定期对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进行维修。
三、每日监测污水接触池出口、总排放口余氯2次、PH值,并做好记录。
四、每日做好COD、氨氮的检测,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做好大肠杆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菌)等检测,不得少于1次。
六、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放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6.5mg/L。
七、保持室内空气流量,环境清洁。
八、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九、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污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