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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2015-7-10 15:21| 发布者: 毕扬| 查看: 2016| 评论: 0

B超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超声波检查安全无创伤、快速、价格较低,因此在目前应用较广泛。为保证检查效果,请检查者注意下列事项,给予密切配合。
1.腹部B超检查应在上午空腹进行,包括肝脏、胆囊、胆管、胰腺、腹膜后、腹腔大血管等,检查前禁食禁饮8小时,婴儿应在检查前3小时禁食。检查前三日禁食一切易发酵的食物,如豆制品、牛奶、面食等。检查前一日晚餐进少渣流食,如稀饭等(目的是为了防止胃肠道胀气、胆囊收缩而影响观察。)
2.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钡餐及胆道造影检查之前。同位素及X光钡餐检查三天后,胆道造影2天后方可B超检查。(由于胃肠气体干扰,即使空腹准备,下午也不宜做上腹部超声检查。)
3.经腹检查膀胱、前列腺、精囊、输尿管结石、子宫附件应憋尿后进行。患者在检查前1-2小时饮水500-1000ml。
4.经直肠检查前列腺及精囊前应排便、排尿;经阴道超声检查子宫附件,应排尿后进行检查(注:月经期、未婚者、晚孕引产及产褥期、腹腔镜子宫切除术后恢复期内、病变部位较大或远离盆腔、其他妇科不适宜情况不做经阴道检查)。未婚者可经直肠检查子宫附件,应排便。
5.一般情况下,妊娠中晚期胎儿、肾脏、脾脏、眼、甲状腺、乳腺、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
6.如无特殊情况(昏迷、严重外伤等),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颈部血管、甲状腺等检查不要佩戴项链等饰物。
7.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8.疑房间隔缺损等心脏病变需做经食管超声检查时,需禁食。
9.大面积皮肤破损(如烧伤、外伤)、敷料遮挡、体位受限等原因不能充分暴露受检部位,患者不能配合时不宜超声检查。
10.怀孕3个月以内者需要适度憋尿;怀孕3个月以后,一般情况不需憋尿,当孕妇被怀疑有前置胎盘时,需要憋尿进一步了解胎盘情况。
11.急诊患者无需特殊准备。
12.由于患者病情不同,一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特殊准备,需要时,超声检查医师会提供具体指导。
患者备好以往病例或其他检查报告,以便检查者系统地作出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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